中新網3月27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,曾在北海道函館市的水產加工公司作為實習生工作的7名中國女性,日前起訴該公司及公益財團法人索賠總計1945萬日元(約合人民幣118萬元)。函館地方法院27日做出判決,僅勒令公司方面賠償共計約790萬日元。
  審判長鈴木尚久就判決理由表示,認定部分加班費被拖欠,不過“該行為雖不妥當,但不能說是違法”,對於精神損失金的索賠訴求則不予支持。
  判決書顯示,實習生們通過日本的外國人研修和技能實習制度於2008年5月來日,在“TONAMI食品工業”工廠從事烏賊加工直到2011年1月。
  在此期間,公司方面僅支付了部分加班費,還擅自從工資中扣除了宿舍費和煤氣水電費等。  (原標題:日本一公司拖欠7名中國實習生工資 被勒令賠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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