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的房管局本應加強管理,嚴格自律,但在洛陽新安縣,當地房管局“赤膊上陣”搞起了房地產開發,一局之長搖身一變成了坐擁千萬的地產公司老總。面對記者採訪,新安縣房管局局長李現通表示,之所以成立公司搞房地產開發,是為了給職工解決吃飯問題。(5月8日中國網)
  房管局“赤膊上陣”搞房地產開發,無疑是對中央相關規定的公然違背。要知道,早在1984年12月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就下發過《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、辦企業的決定》。2005年12月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再次下發通知,要求各級公權機關一律不得經商、辦企業,不管原來經過哪一級批准,都必須立即停辦,或者同機關徹底脫鉤。多年過去,居然還有公家人打經商、辦企業的主意,只能說明相關單位和負責人法律意識是何等淡薄。更重要的是,考慮到房管局的特殊身份,其入市經商勢必破壞房地產市場的公平秩序,這顯然與十八大以來所確定的簡政放權及市場化改革方向背道而馳。
  不過,回到新安縣房管局辦公司的初衷——解決職工的吃飯問題,又不得不承認其中確有迫不得已的成分。眾所周知,目前各地房產局的管理體制,理論上應當是行政機關,實行公務員制度,但實際上,因為有收費,很多被劃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。但正如李現通所言,“靠辦證收的那點錢根本無法維持”。可以說,這個問題不解決,即便相關責任人最終受到嚴肅處理,並關掉公司,新安縣房管局也仍然會想其他的“致富”辦法。而要是其採取借辦證為由“亂收費”,說不定引起的民怨會更大。
  所以,只有解決房管局的辦公經費及職工的吃飯問題,才能夠理直氣壯地“叫停”其經商行為,而這,就牽涉到事業單位的改革。自2011年啟動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以來,幾經摸索,最終確定了分類改革的目標。其中,對承擔行政職能的,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為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,而房管局無疑正屬此列。事實上,儘快完成房管局的“轉行”,以財政全額撥款取代單位自籌自支,進而實現收支兩條線,不僅可以解決職工的吃飯問題,同時也有助於堵住“亂收費”的體制漏洞,令“服務型政府”更加實至名歸。
  當然,房管局“轉行”不可能單兵突進,其中必然伴隨著與經營性事業單位、公益性事業單位甚至公務員制度的“聯動改革”,而這恰恰是改革的難點所在。此前就曾有媒體報導,稱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受阻,僅10%職員會被轉至企業。(4月30日《經濟觀察報》)如何解決這些問題,切實推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、養老保險、工資分配等一系列改革,考驗著執政者的智慧。
  這時候,新安縣房管局辦公司一事的曝光不啻為給政府再次提了個醒:相關改革不能再拖了,必須提速。否則,如果都盯著2020年這個截止日期,那麼在此之前還不知會有多少類似的荒誕事情發生。
  文/王垚烽  (原標題:房管局辦公司呼喚事業單位改革提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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