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舉辦的第三屆“一國兩制”理論與實踐研討會昨在港揭幕(林良堅 攝)
  新華網訊,據大公網報道,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昨日舉辦第三屆“一國兩制”理論與實踐研討會。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,沒有“一國”的安定,何來“兩制”的共存和香港的繁榮穩定。她強調行政長官要愛國愛港、不與中央對抗是天經地義,作為中國公民的香港居民,有維護祖國的安全、榮譽和利益的國民義務。她暗批,以“公投”或違法行為挑戰特區政治體制的人,並無履行遵守特區實行的法律義務。/大公報記者 朱晉科
  研討會在會展舉行,來自兩岸四地的200多位知名人士及專家齊聚一堂,探討“一國兩制”在港澳成功實踐的重要意義和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的指導作用。中聯辦副主任楊建平、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等主禮嘉賓為活動開幕式剪綵。臺灣新黨主席鬱慕明、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副秘書長方乃純、和統會香港總會會長黃英豪致辭。梁愛詩、黃英豪、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張志剛、臺灣《觀察》雜誌發行人紀欣、中國社科院臺灣研究所原所長餘克禮、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院長劉國深、澳門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劉藝良等作主題演講。
  梁愛詩以“一國兩制與特區公民的國民義務”為題演講。她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兩會期間的講話說:“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是香港政治制度的深刻變化,事關一國兩制在香港的正確實施,事關國家主權、安全和發展利益,事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。”她強調,沒有“一國”的安定,何來“兩制”的共存和香港的繁榮穩定。
  特首愛國愛港天經地義
  對於反對派質疑基本法沒有寫明“愛國愛港”,梁愛詩說,中央官員強調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,不能和中央對抗,是天經地義的要求,也是他履行職責的起碼要求,這體現在基本法第43、47、48和104條。她說,中國憲法第54條要求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、榮譽和利益的義務,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、榮譽和利益的行為,“這些對國民的基本要求,也是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的義務。”
  梁愛詩續說,按照基本法第42條,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義務”,但對這一條的義務,許多人都沒有認真研究,例如有人提出2017年用“公投”去挑戰香港政治體制,甚至有小撮人認為當他們不同意法律的規定時,他們有權違法,她暗批這些人並無履行應有的法律義務。
  梁愛詩認為,港人經過156年殖民地統治,被英國人“洗腦贏心”,國家觀念薄弱,又恐怕失去法治、廉政的優勢,加上建國早期國家走過不少顛簸路,許多從內地移居香港的人背負慘痛經歷,因而對國家經濟、科學和國際的成就,懷著愛恨交織的感情,“香港在經濟上競爭力減弱,更依靠民主、自由和法治作為浮水板,滿足自己的優越感”。她直言,“一國兩制”雖給予港人很大的自由度和空間,但同時也成為兩地人民的隔膜。
  梁愛詩希望港人能夠放下包袱,認識祖國,接受公民責任,與內地和台澳同胞融合一體,包容友愛、團結一致、認識國民的權利和義務,為國家的民主、法治、發展和利益,為振興中華出一分力,做好“一國兩制”下的公民義務。
  原標題:“公投”挑戰香港政治體制
 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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