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7歲的孟慶發,你在哪?來源:新文化報 - 新文化網
  孟憲瑞拿著公安部門當年的答覆意見書
  孟慶發的照片 本組圖片 本報記者 彭洪升 攝
    63歲的孟憲瑞,幾天前剛從雲南返回,住在長春火車站附近一家小旅店。
    長春到雲南,雲南到長春,這樣奔波的日子,他斷斷續續過了12年。
    其間,患上了膀胱癌,又得了心臟病。
    為了找兒子,他負債纍纍。可12年了,當年25歲,如今已37歲的兒子,到底在哪兒?
  13年前
  兒子大學畢業 找了份工作
    頭髮灰白,身材瘦削,9月24日,這樣的一位老人來到本報求助。他說,希望能幫忙找到自己的兒子———孟慶發。
    而他的故事,要從10多年前說起。
    回憶很多細節,孟憲瑞多少混亂。記者一一核實,按照時間順序進行了梳理。
    孟憲瑞家住榆樹市泗河鎮,務農為生,有一子一女。長子名叫孟慶發,2001年,他從省內的一所師範院校大專畢業。
    孟憲瑞說,當年下半年,兒子來到長春,經過招聘,到一家名為長春商信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做“培訓助理兼法律顧問”,“結果在那工作了一個多月,就說被公司給調轉走了,被帶到了雲南省昆明市的分公司工作。”
  兒子工作是推廣“商信卡”
    孟憲瑞提供了一份兒子當年的“試用協議書”,雙方簽字時間為2001年8月29日。
    試用協議書中,甲方名稱為“長春商信公司”,地址為“同志街60號通匯大廈8樓”。協議期限“本合同期限為叄個月,自2001年8月29日三個月內有效”。
    規定任務及時間一項中有如下字樣:“甲方根據公司需要,分配乙方為甲方推廣公司代理髮行的商信環球通及其他相關產品。在正常情況下,乙方必須完成工作任務,乙方工作任務、考核時間由協議簽訂日開始滿1個月為1個計算日。”
    “公司紀律”一項中則約束:甲方代理商信環球通的服務費(三年期)為460元(國家規定)、乙方在收到銷售款後,必須將卡的服務費和客戶本人填寫的會員登記表、上網申請等立即交到公司財務,否則不予核計銷售業績。
  12年前
  兒子從雲南郵來“最後的信”
    2002年1月,他接到了兒子從雲南郵來的一封信,“這是我兒子最後的消息。”這封信的來信地址為:雲南省昆明市鐵路老幹部局招待所。記者見到了這封信,字裡行間,流露出一個孩子對家裡的牽掛。
    親愛的爸爸媽媽妹妹,你們好!來到雲南好些時日,也沒給你們寫封信,家裡還好吧!有沒有吵架?身體好吧!爸媽妹妹,我在這裡很好的,工作很忙,但身體保管得特別好!……想家,是我不變的初衷,想的時候,我就拼命地工作,以解愁緒,其實總在外面闖盪的人,想家是難免的。但多少比小時淡了許多,今年過年我可能回不去了,請你們千萬保重。……祝你們新年快樂。
    在信的最上方,寫著:“兒子就給你寫信吧!不用打電話了。”這封信落款的時間為:“2001年12月23日”。
  掛號信被退回 兒子失去聯繫
    2002年,他按照地址,給兒子郵去了掛號信,卻被退回,信封上標有:“此人退房已走”。孟憲瑞說,他意識到聯繫不上兒子了。“那時,也都沒有手機通話。”他在當年,前往長春市通匯大廈8樓,找到那家公司,詢問兒子的去向。“當時公司內有幾個人,都說是新來的,不瞭解這些事情,說是經理已經去雲南了,說的是一個姓劉的女經理。”
    孟憲瑞之後向警方反映了情況。從當年的報警情況登記來看,被正式立案的時間,應在2002年9月。孟憲瑞說,隨後警方曾前往這家公司調查,並有兩名民警前往昆明,找到了當事的劉姓女經理,但經答覆說,她並不是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。此後幾年並無線索。
    因此事涉及吉林和雲南兩地,孟憲瑞說,從2002年起,他就給吉林、雲南等各部門寫信,反映情況求助。
  11 年前
  該公司曾被媒體曝光
    孟憲瑞說,現在回憶的話,這家公司,曾經在之後的幾年,因利用招聘做幌子“釣”應聘者花錢提卡,被媒體曝光過。
    而經記者查詢,在2003年前,包括本報在內,曾經有國內多家媒體,曝光過這種銷售方式。
    2003年《華商晨報》報道:“長春市商信商務服務有限公司,幾度易名(吉林誠信商務服務有限公司、長春銀通商務服務有限公司),但換湯不換藥,依舊是老伎倆,為此不斷有讀者向媒體反映此事。媒體對此事均作過調查,各地的商務公司都是利用招聘做幌子‘釣’應聘者花錢提卡(298元或398元每張),以推銷出的卡的數量來考核應聘者的能力,應聘相應的職位推銷任務也不同,無一例外的是當應聘者知難而退時均以違反合同為由被拒絕。”
  尋兒之路
  花光積蓄 其間又患上了膀胱癌
    孟憲瑞說,他起初一直租住在長春市,希望能有兒子的線索。因為找不到兒子,他一直非常上火。發現身體有些異常後,他去醫院檢查,發現患上了膀胱癌。之後開始手術、治療,間斷的幾年中,他只能不停寫信,尋找兒子的下落。
    他掀起衣服,露出了腹部手術後的疤痕。女兒現在已經嫁人,並不和父親生活在一起。回憶起父親這些年的經歷,她說:“這麼多年,我爸真是連地也不種了,就是要去找兒子。吉林、雲南,在那租房子住,花光了所有積蓄,還從親戚朋友那借錢。這麼多年,光為找我哥,就花了20來萬了。一著急,又患上了膀胱癌,治完沒什麼事了,這些年,又得了心臟病。”
  公安部門曾發出過協查通報
    2003年4月14日,孟憲瑞收到公安部“回信”:你給公安部的信已收悉,我們已按工作程序將你的來信轉吉林省公安廳,請他們督促有關公安機關處理。請你與他們聯繫。
    2003年4月30日,吉林省公安廳刑警總隊也曾在媒體上發出過協查通報:“2001年11月11日,吉林省榆樹市居民孟慶發被某公司派駐昆明市後失蹤……身高約1.75米,中等體態,方圓臉型,自然左分髮型,單眼皮,膚色較白,吉林口音。請各地公安機關在日常工作中註意發現,並請廣大群眾提供線索。”
  一條線索 孩子曾經辦過暫住證
    2012年,孟憲瑞感覺身體好些了,再次前往雲南昆明。
    “這三年間,我斷斷續續去了那裡5次,就在那裡租住,還曾經拿著孩子的照片,四處尋找。但都沒有消息。”
    根據孩子曾經留下的分公司的地址,雲南昆明警方多次調查發現,曾經租用過當地的昆湖飯店,警方查明,“2001年,該飯店706室確實租給幾個東北人,大約2004年左右就離開飯店。因時間較長,公司、人員情況已無法查到。”
    2012年,昆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四大隊抽取了孟憲瑞和他妻子的血樣,進行DNA檢測入庫。而經過調取戶籍資料,發現孟慶發曾經辦理過暫住證和二代身份證。
    其中身份證信息上,照片確實是孟慶發。有三條相關的工作信息,其中2005年在一家飯店打工;還有兩條是2009年的信息。孟憲瑞說,但他前去詢問,最後兩條信息的地點,並無人說見過孟慶發。
    而第一條的飯店老闆則說,在那裡工作過,但具體細節,他感覺對方說的,相貌特征與孟慶發並不相符。
    線索再次中斷。
  記者核實
    警方證實確有此事 記者輾轉聯繫到雲南方面當初為孟憲瑞調取過相關戶籍資料的民警,對方答覆,確有此事,當時他正在派出所實習。
    那家公司已搬走 昨日,長春市通匯大廈8樓,那家公司原來的辦公室,早已經換成了別的單位。而對於這家公司,很多人已經淡忘。
    在通匯大廈物業辦公室,一位在此工作時間較長的工作人員說,那家公司他有印象,能有10多個人。“那幾年好像總有人找,有些糾紛,警察也來過。”在這裡租用了多間,作為辦公室,“租了能有三四年後,應該在10多年前,就已經搬走了。”
    雲南警方的答覆 雲南警方2013年給孟憲瑞的答覆意見書中寫道:“經調查核實,孟慶發於2005年、2009年在昆明的餐館打工,有自由謀生條件;現無證據證明孟慶發有被侵害的情況。”
    徵集
    孟憲瑞說,12年了,如果孩子一直還在,為什麼沒與我聯繫?孩子到底在哪裡?這是困擾他12年的謎團,他依然希望,能夠獲得線索,繼續尋找他的兒子。如果您知道相關情況,可隨時撥打本報熱線0431-96618與我們聯繫。
    本報記者 洪升  (原標題:幾度去雲南尋兒十二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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